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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偷工减料惹矛盾 法院快调快赔化纠纷

  大皖客户端讯 日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服务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在3日内履行了调解协议,快速化解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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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孙某与淮南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淮南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孙某将新房包给该公司装修,承包方式为装饰公司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和部分主材,装修价款为42900元。合同签订后,孙某又把装修合同报价单中未包含的水电改造工程一并包给该公司,并约定将室内全部线路更换为某品牌电线,完工后装饰公司收取全额水电改造费用。

  然而,装饰公司未按约定更换室内线路,而是偷工减料,仅把每个线路接口处更换为约定的品牌电线。孙某发现后要求整改,该公司却以不影响使用为由拒不整改。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到大通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装饰公司返还孙某已经支付的25740元装修款。

  法院受案后,调解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分别找双方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双方较终达成调解协议,装修合同解除,装饰公司扣除已施工工程的6000元,余款19740元于3日内付给孙某。